近十年来,国内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结构逐步优化。截至2022年5月底,境内专业机构投资者和外资持有的流通股市值达到22.8%,比2016年上升6.9个百分点。2021年,个人投资者交易占比首次降至70%以下。
然而,上海UIH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IH医疗”)作为上市公司的一员,仍有许多疑点待解。UIH医疗主张将其未开展实际业务的子公司以其出资的价格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事实上,该子公司已经申请了两项授权专利。此外,UIH医疗未披露其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转让专利的情况。
尴尬的是,UIH医疗半年内来回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招股书却只字未提。不仅如此,在其2019年的股权转让中,UIH科技当时的股权转让方为三家国有股东。关于这次股权转让,招股书和官方公告也“打了起来”。另一方面,UIH医疗2018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招股书与产权交易所披露的价值相差分别高达6亿元和4亿元。不仅信和愿景重叠,出资超过2亿元的UIH医疗及其关联方客户,在双方交易背后累积了一张“隐藏”的网络。
然而,真诚可以是假的,现实却可以是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然而,UIH医疗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子公司股权持有情况与官方公告存在矛盾。
1.1 2019年成立控股子公司上海李颖后,2020年收购22.37%股权。
根据UIH医疗于2022年4月26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UIH医疗的子公司上海李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李颖”)成立于2019年7月15日。截至2022年4月26日,UIH医疗与济南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源投资”
在UIH医疗披露的合并范围子公司中,2019年至2021年,UIH医疗对上海李颖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2.63%、75%和75%。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1012号文件(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在UIH医疗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中,2019年,UIH医疗对上海李颖的投资由0元增加至500万元。2020年,UIH医疗对上海李颖的投资由年初的500万元,追加1,375万元变更为1,875万元。于2021年,UIH医疗于上海李颖的投资权益维持不变。
然而,UIH医疗招股书披露的上述上海李颖股权变更,却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打架”。
1.2官方公告显示,上海李颖52.63%股权于2019年12月转出,次年6月回购。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资料显示,上海李颖的变更信息显示,2019年12月27日,上海李颖的股东由汇源投资、UIH医疗变更为汇源投资、济南瑞特雷技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技贸”)。2020年6月8日,上海李颖的股东变更为汇源投资和金安科技;交易到汇源投资和UIH医疗。2020年10月21日,上海李颖股东变更前后,其股东显示为汇源投资和UIH医疗。
此外,上海李颖年报的权益变动信息显示,2019年12月27日,股东UIH医疗公司在上海李颖的持股比例由52.63%变更为0%,新股东金安科技的持股比例为;贸易公司从0变为52.63%。2020年6月29日,UIH医疗对上海李颖的持股比例由0变更为52.63%,金安科贸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2.63%变更为0%。
2020年10月21日,上港的持股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济南理工大学;上海贸易和汇源投资(上海李颖的第二大股东)分享了电话号码和办公地址。
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料显示,汇源投资成立于2019年5月27日,张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瑜、赵宇星为股东。其主要经营场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34号冶金总公司831室。截至2022年6月25日,赵宇星为汇源投资管理合伙人。2019年至2021年,汇源投资的联系电话为。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25日,张瑜持有汇源投资10%的股份,赵宇星持有汇源投资90%的股份。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济南科技;贸易成立于2005年12月7日,法定代表人刘,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能大厦801室。济南科贸的变更记录显示,赵宇星在2014年6月4日前为济南科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18-2019年,济南科贸连接线年度为济南科贸连接线。
事实上,它不仅没有披露其“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情况,而且UIH医疗声称其一家子公司实际上没有开展业务,事实并非如此。
招股书显示,上海UIH医学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研究院”)原为UIH医疗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10月成立,从事行业相关研究。上海研究院从成立到2021年1月转让,实际上并没有开展业务。
2021年1月,上海研究院股东出资《股东决定》将UIH医疗持有的上海研究院股权转让给上海UIH智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慧”)、上海UIH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慧”)、UIH医疗实际控制人薛敏控制的武汉UIH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4月26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智能等关联方已支付股权转让款,上海研究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25日,上海研究院拥有两项专利。其中,专利号为96的发明专利“CT方舱减振控制系统”于2019年9月12日申请,申请人为上海研究所。截止2022年6月25日,专利维持。
上海研究院于2019年9月12日申请的专利号为52的实用新型专利“车载CT系统”,截至2022年6月25日处于专利维持状态。
也就是说,2019年11月,UIH医疗将子公司上海李颖52.63%的股权转让给金安科贸系。半年后,2020年6月,调离济南科贸处。UIH医疗转让股权并转回,招股书中未披露。奇怪的是,济南理工大学。参与上述股权转让的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打电话给上海李颖的另一股东汇源投资。不仅共用电话,原济南科贸执行董事也是汇源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招股书中没有披露这一点。那么,UIH医疗“扭转”子公司控制权的意图是什么?
此外,招股书显示,子公司上海研究院在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之前,并未实际开展业务,但奇怪的是,上海研究院当时实际申请了两项授权专利。
从头到尾都要小心翼翼,千万不要犯困。信息泄露无小事。在这方面,UIH医疗招股书披露的2018年财务数据与全国产权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背道而驰”。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4月26日,UIH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为薛敏,控股股东为UIH集团。实际控制人薛敏实际拥有UIH医疗的表决权,占31.88%。
根据专家的说法
其中,UIH医疗已将25项商标、21项商标转让给实控人薛敏控制的上海智能,将27项专利、6项专利转让给实控人薛敏控制的武汉容止、武汉中科医疗科技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资料显示,发明专利“医学图像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的专利号为61,申请日为2019年5月31日,截至2022年6月25日,维持专利权。2020年11月26日,该专利的申请人由UIH医疗变更为上海智能。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资料显示,第06号专利申请“磁共振图像处理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磁共振成像系统”,申请日为2019年1月16日。截至2022年6月25日,处于被发出回复状态。2020年11月26日,专利申请人由UIH医疗变更为上海智能。
这说明UIH医疗披露的转让给其关联方的商标和专利并不包括2020年11月转让给上海智能的两项专利。
招股书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4月26日,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和”)直接持有连赢医疗18.64%的股份。
2019年7月,UIH医疗股东大会决定,上海联和、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高等研究院”)通过上海联和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UIH医疗7.75%股权。其中,上海联和将转让其持有的UIH医疗6%股权,深高院将转让其持有的UIH医疗1.31%股权,上海高院将转让其持有的UIH医疗0.44%股权。
2019年11月,根据上海联和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结果,上海联和深高院、上海高院合计持有UIH医疗7.75%的股权,以25.83亿元的对价转让给珠海钟灵华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招股书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上海联和持股25.57%。2020年3月,上海联和转让UIH股份后,UIH的股份为19.57%。深圳高等研究院和上海高等研究院不再是UIH的股东。
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0年3月,UIH医疗工商登记变更后,上联和UIH医疗持股比例下降6%。
2.3产权交易平台显示,只有上海联和公司转让了其持有的UIH医疗7.75%的股份。
根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服务平台显示,国有独资企业上海联和合计持有UIH医疗25.57%的股权,本次拟转让UIH医疗7.75%的股权。上海联和的转让已通过董事会决议,决议文号对应上海联和(2019)20号,2019年12月18日,上海联和以25.83亿元出售转让其持有的UIH医疗7.75%股权。
需要指出的是,国有资产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
2.4 《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如实披露转让方,履行决策程序。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1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投资形成的权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非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并征求受让方的意见。招标中有两个以上受让方的,应当进行转让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转让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作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方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及时向委派单位报告其履职情况和结果。
换句话说,在这次国有资产转让中,国有股东上海联和、深圳高院、上海高院是否履行了国有资产转让手续?
此外,UIH医疗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全国产权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不一致”。
2.5 2018年财务数据与官方公布“开战”,其中净利润差额达数亿元。
根据UIH医疗2021年12月26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声明(以下简称“2021版招股说明书”),2018年,UIH医疗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20.35亿元、-1.86亿元和-1.32亿元。同期,UIH医疗的资产总额为69.13亿元,负债总额为44.52亿元,股东权益总额为24.61亿元。
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服务平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出具的《UIH医疗2018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UIH医疗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分别为27.27亿元、3.57亿元、3.12亿元,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73.78亿元。
根据2021年版招股说明书,普华永道对联合电影医疗2018-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2021年版招股书,2018年,UIH医疗出售了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7月,UIH医疗召开股东会,将原控股子公司上海斯玛特55%股权、上海斯玛特70%股权转让给上海联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8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此,UIH医疗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包含了上海智能和上海智能2018年1-8月的财务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UIH医疗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其2018年财务数据未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2021年版招股书,UIH医疗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UIH医疗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对2019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2018年比较财务报表未重新列示。
根据2021年版招股书,UIH医疗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标准。UIH医疗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对财务报表中2020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UIH医疗没有重述其2019年的财务报表。
根据2021年版招股书,UIH医疗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租赁标准。根据新的租赁标准,UIH医疗选择不重新评估在第一个执行日期之前存在的合同是租赁还是包括租赁。UIH医疗没有重述其2020年的财务报表。
招股书显示,2019年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年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UIH医疗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对IFH无重大影响。
此外,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经[2020]1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12月发布
此外,2021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2021年9号)适用范围的通知》,UIH医疗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采用了该准则,对UIH医疗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招股书显示,2019年12月31日前,UIH医疗适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号。
根据2021年版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月至6月,UIH医疗未披露其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根据2021年版招股说明书,UIH医疗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月至6月的重要会计估计均未发生变化。
经《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UIH医疗2021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UIH医疗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其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但UIH医疗2018年的财务数据与全国产权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的财务数据“不一致”。
具体来看,2018年,UIH医疗2021年招股书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比全国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少6.92亿元、5.43亿元和4.44亿元,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分别比全国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少4.65亿元和9.36亿元,而总负债比全国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多4.71元。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UIH医疗可能没有充分披露向实控人控制的企业转让专利的情况。此外,招股书披露其三家国有股东共转让UIH医疗7.75%的股权,而产权交易所显示,上述股权转让方仅包括一家国有股东上海联和。在信息披露“罗生门”的背后,上述国有股东是否履行了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有决策程序,是否如实披露了转让方,都要打上一个问号。
此外,UIH医疗2018年的财务数据与产权交易所公布的财务数据“不一致”,其中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差额分别高达6.92亿元和4.44亿元。UIH医疗财务数据“变脸”,信的真实性存疑。
牧之不小心,感情不明;不知道就不会去评判。企业的联系电话是企业的“名片”,应该是企业独有的。然而,UIH医疗的关联方客户与持股5%以上股东的执行合伙人发生了“碰撞”。
3.1客户融泽租赁累计贡献收入2.62亿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一度持股28%。
招股书显示,上海赢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赢智”)是UIH医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另一家企业。截至2022年4月26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英智直接持有UIH医疗0.43%的股权。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UIH医疗认定的与UIH医疗有特殊关系且可能导致UIH医疗利益倾斜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融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泽租赁”)。上海盈智曾持有荣泽租赁28%的股权。2019年4月,上海英致转让其荣泽租赁股权。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关联方融泽租赁以直接采购方式向UIH医疗采购医学影像设备,采购金额分别为7827.29万元、2611.14万元和409.79万元,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医学影像设备金额分别为13197.46万元、1881万元和2.09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的研究,2019年至2021年,UIH医疗对融泽租赁的销售总额为2.62亿元。
3.2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阳银投资办经理徐汉江,兼任融泽租赁董事。
根据招股说明书,上海中科道富投资有限公司
此外,中科道富的实际控制人为徐铁青、马友三,上海北苑的实际控制人为徐铁青。作为私募投资基金,中科道富和上海北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道富童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的研究,截至2022年4月26日,中科道富和上海北苑合计持有UIH医疗10.95%的股权。
招股书显示,中科道富成立于2010年12月27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宝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蓝投资”)和上海扬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银投资”)。中科道富的股东即宝蓝投资、阳银投资、深圳市和丰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博联汇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36.02%、36.02%、15.36%、12.61%的股份。
招股书显示,上海北苑成立于2012年4月18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敏。上海北苑股东、阳银投资、宝蓝投资、许分别持有公司7.78%、59.31%、30.86%、2.04%的股份。
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料显示,养银投资成立于2005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许。根据阳银投资的变更记录,截至2022年6月25日查询日,阳银投资有1次管理人变更记录。2021年9月27日经理备案变更后,徐汉江成为养银投资经理。
荣泽租赁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杨钢。根据融泽租赁的变更记录,截至2022年6月25日,融泽租赁共有四次董事变更记录,分别是2016年10月21日、2019年4月16日、2019年11月7日和2020年5月19日。上述四次董事变动记录前后,徐汉江一直担任融泽租赁董事。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25日,徐汉江在外工作的企业有融泽租赁、阳银投资等。
这意味着,融泽租赁董秘徐汉江与阳银投资经理徐汉江是同一人。
此外,2018年至2020年,融泽租赁与扬银投资共用联络线年,融泽租赁与扬银投资共用电话年。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融泽租赁的企业联系电话均为。
上述情况可能表明,UIH医疗与融泽租赁的关系不仅仅是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曾经持有的企业。养银投资分别为UIH医疗股东中科道富及上海北苑的执行合伙人及控股股东,而养银投资经理徐汉江亦为融泽租赁事务所董事。甚至从2018年到2020年,融泽租赁的企业联系电话也指向阳银投资。到目前为止,UIH医疗是否与融泽租赁有隐藏的“关系链”?
回头看,再次测试;了解过去,了解现在。UIH医疗集团在没有披露的情况下“扭转了其子公司的股权”。此外,关于国有股东股权转让方及UIH医疗2018年多项财务数据,招股书与产权交易所现“对垒”。不仅如此,UIH医疗还有更“隐蔽”的关联方网络未被披露,各种异常重叠。UIH医疗能赢得投资者的青睐吗?还有待检验。